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的申报通知
各单位:
2023年度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的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就太阳成集团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别
(一)安徽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
1.建设目标
坚持彰显学校教师教育特色,围绕学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坚持创新引领,遴选建设一批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创新团队,聚焦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战略任务, 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准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原创性研究、国家和安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研究等,培养一批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和青年骨干队伍,建设一批咨询服务功能强大、学科深度融合、聚焦热点前沿问题、高端人才集聚、管理运行规范的高校新型智库机构, 形成科研平台、团队、项目、奖励等相配套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政策体系,努力全面提升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助力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建设。
2. 基本条件
(1)安徽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应以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基地或智库为依托,服务于学校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承担属于国家和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的重点领域的重大项目、重大调研报告、重大决策咨询报告, 主要从事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具有战略意义基础性、前瞻性政策研究,能产生良好经济或社会效益。
(2)创新团队带头人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创新性学术思想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能科学把握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过程。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团队带头人应为本省高等学校科研教学一线的全职人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相关人才计划资助,近五年具有主持国家级项目或者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的经验。团队带头人仅能牵头负责1个团队(项目优先推荐在一线从事教学和科研的教师申报)。
(3)创新团队成员一般在 5 人以上,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明确的任务分工,对团队所承担的研究任务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团队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和氛围。
3.立项指标、申报与评审
创新团队不超过 3 个,每个学院、平台最多可申报 1 个。学校将组织遴选,择优上报。优先支持学校博士立项建设单位支撑学科申报的创新团队,鼓励跨学科、跨学校组建创新团队,鼓励与国内科研机构合作组建创新团队。已获得国家和教育部创新团队计划立项的团队不再列入本计划支持范围。
4.支持措施与管理
(1)创新团队建设期限为 3 年,确有必要可延长至 4 年。按照“省立校助”的方式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研究经费从学校博士立项单位建设经费和学校发展专项预算中落实。每个团队支持经费 100 万元,分年度资助。
(2)获立项创新团队在接到批准立项通知后一个月内,由创新团队带头人填写《安徽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计划任务书》,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核。
(3)创新团队实行长周期管理,进行中期绩效评估和终期考核验收,并将结果报送教育厅备案。中期绩效评估不合格的停止资助。终期考核成效显著、成果突出的,优先推荐申报教育部及其他国家级创新团队。
(二)安徽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项目
1.建设目标
以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为目标,以国家和安徽发展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瞄准前沿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努力培养一批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和青年骨干队伍,力争产出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现实应用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显著提升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和影响力。
2.基本条件
(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申请人当年 1 月 1 日男性未满 40 周岁[1983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女性未满 42 周岁[1981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原则上要具有博士学位,未曾获得省级杰青和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2)项目负责人应有作为主持人承担国家级哲学社科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类重点/重大项目等同级别项目或课题)的经历,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创新性成果[如获安徽省社会科学奖一等奖(前两名完成人)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或撰写的资政报告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人的批示(不包含省部级)。
3.立项指标、申报与评审
杰出青年项目不超过3 个,学校将组织遴选,择优上报。杰出青年科研项目应以国家和安徽发展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阐释、安徽特色文献整理与研究、高质量教师教育等方面,支撑学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力争产出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现实应用价值的标志性成果。
4.支持措施与管理
杰出青年项目研究期限为 3 年,确有必要可延长至 4 年。每个项目支持经费 50 万元,分年度资助。
(三)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项目
1.建设目标
通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青年科研项目,加强学校对人才梯队、人才库建设的投入力度,在前沿领域、重点方向、学科交叉等方面重点布局,实现引领性成果重大突破,打造高端、具有安徽特色的学科高峰和学术高地,在若干重要领域跻身全国先进行列,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领域取得一批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和国内影响力显著提升。
2.基本条件
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具有作为主持人承担省部级以上哲学社科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或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等同级别项目或课题)的经历,且取得突出成果,获得国内外同行公认[如获安徽省社会科学奖一等奖(前三完成人)或二等奖(前两名完成人)或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或撰写的资政报告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申请人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7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原则上要具有博士学位,未曾获得省级优青和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3.立项指标、申报与评审
学校优秀青年项目立项指标不超过 6 个,学校将组织遴选,择优推荐。当年经安徽省教育厅评审推荐至教育部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候选人可直接推荐,且不占学校指标。
学校遴选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青年科研项目,应能推动重点平台、基地、新型智库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的供需对接,推动学术研究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部门出题、学者解题”的方式,让“书斋里的学问”变成“决策参考”“实践指南”。
4.支持措施与管理
优秀青年项目期限为 3 年,确有必要可延长至 4 年。每个项目支持经费 30 万元,分年度资助。哲学社会科学优秀青年科研项目实行长周期管理,由所在单位进行中期绩效评估和终期考核验收,并将结果报送教育厅备案。中期绩效评估不合格的停止资助。终期考核成效显著、成果突出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
(四)安徽省高校重点/重大科研项目
1.建设目标
聚焦国家和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高校智库和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引领作用,吸收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强化应用对策研究;围绕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加快“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基本条件
重大项目主要支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聚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政策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学术研究。围绕安徽文献整理、“小推车”精神与红色文化挖掘和传承、文旅融合与大运河(安徽段)文化研究等,扩大协同交流,产出更多标志性成果,不断提高社会服务和咨政水平。重大项目原则上须依托太阳成集团各类厅级(含)以上或国内省部级以上科研基地、智库、实验室等平台申报。
重点项目主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热点问题;为地方政府的文化软实力开发、政府决策、政策传播、民智启迪、舆论引导服务提供智能方案等研究。依托太阳成集团各类厅级(含)以上或国内省部级以上科研基地、智库、实验室等平台申报的重点项目优先立项。
对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思想观点、重大论断、重大部署,开展深入研究阐释的哲学社会科学专题项目将单列指标,优先立项。
《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作为本年度项目选题的参考方向,项目申报人可参考《项目选题指南》,结合个人研究兴趣和研究方向,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3.立项范围、申报与评审
(1)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可申报,具有承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经历。重大项目主持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近三年(2020-2022)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并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教育厅重大/重点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教育厅项目(创新团队除外)的申请。
(3)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含)以上职称, 有较高水平的前期研究基础和学科支撑。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4)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研究内容重复。
(5)重大/重点研究项目立项指标根据学校申报数及学校当年科研经费预算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50项(各单位上报学校的项目中,40 周岁以下的项目承担人比例不低于 70%),其中依托高校智库和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类重点/重大研究项目不少于 20%,指标优先向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较多的学科学院倾斜。学校将依据年度科研计划,按照公开、公正、竞争和择优原则开展项目评审及推荐工作。
4.支持措施与管理
(1)项目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印发日期起算,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 2 年,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 3 年。重大项目每项 8 万元,重点项目每项 4 万元。研究经费从学校发展专项预算中落实。项目经费分期拨付,立项后拨付经费的 50%,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进行中期绩效评估,通过后拨付剩余经费,评估不通过经费暂停拨付,待达到终期结项验收标准后拨付剩余经费。
(2)获立项项目负责人在接到批准立项通知后一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相应类别项目计划任务书,经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3)根据教育厅要求,学校负责项目全过程管理,定期开展中期绩效评估和终期考核验收,并将结果报送教育厅备案。
(4)在立项期内,所在学院要及时了解、掌握获支持申请人的工作状态,协助解决研究中遇到的问题,营造良好的学术研究环境。
二、申报要求
1.同一年度作为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类别项目,不得重复、多类别申报,有在研安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同年申请项目数不超过2项。
2.申请人主持(包括已结题项目)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重大、重点项目累计不得超过3项,且重大研究项目只能主持1次。
3.本年度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复。
三、申报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在2023年3月31日前将纸质版汇总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证明、获批省部级及以上相关人才计划资助证明、近5年与申报项目相关公开发表的成果等)一式一份统一报送科研部(行政楼510室),汇总表电子版及申报书PDF(含附件,文件名以学院+项目类别+申报人的姓名命名)发送至hbsdskc@.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学校评审后,申请人根据分配账户登录安徽省高校科研平台(http://srp.ahjzu.edu.cn/public/noticeIndex)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项目申请书(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启伟;电话:0561-3803050
附件:2023年度安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申报材料(1).zip
科学研究部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