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3年校内预算调整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预算资金效益,现开展2023年预算调整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预算调整要求
(一)各单位要继续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经费管理,按照下达的项目经费指标、经费开支范围使用。经学校批准下达的2023年度各项支出预算,原则上总量不予调增。本次预算调整后,本年原则上不再进行预算调整,并以此为依据计算本年预算执行率。
(二)有组织收入单位要重新核定收入,有变化的要形成书面报告报送财务处,以便调整收入预算。
(三)公用经费、专项业务经费预算只调减不能调增,其中本部门的专项业务经费之间可以调剂使用。
(四)专项经费,预计本年不能执行的或执行完成后有结余资金的,应当进行预算调减,调减专项经费可以继续申报2024年预算。
(五)经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建设并且在年初预算中无预算的项目,可作预算调增。新增项目预算,需确保本年执行完成。
二、工作安排
请申请预算调整的单位于2023年10月10日前将《预算调整申请表》经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财务处(申请表电子版请发送到财务处OA邮箱,纸质版报送至财务处财务管理科),财务处将汇总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并根据终审结果调整预算指标。
联系人:张丽
联系电话:85350
财务处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