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第九届“两代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征集的通知
各位代表:
学校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大会(以下简称“两代会”)第四次会议将于近期召开。各位代表可在会议召开前和会议期间提出提案,反映意见和建议,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事务管理。为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开好本次会议,现就提案征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截止日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会议闭幕。
二、提案征集的对象:校第九届“两代会”正式代表。
三、九届四次“两代会”提案征集的范围及办法
1.提案征集范围:
围绕学校高质量发展任务,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性意见。
(1)关于学校改革、发展和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涉及大多数教职工切身利益、影响面较大的意见和建议;
(3)关于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办学效益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基建、财务、后勤服务、生活福利、综合治理、法治信访等行政事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关于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2.提案征集办法:
提案人须是第九届“两代会”正式代表,一个提案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并有2名以上(含2名)正式代表联名附议。提案人及附议人须填写《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第九届“两代会”第四次会议提案表》(见附件),并亲自签名确认。
四、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征集工作是“两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布置落实提案征集。
2.各位代表必须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权利,在拟订提案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3.提案必须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提案表一式两份。
4.提案应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应规范、认真填写,内容表述应简练、准确,做到案由表述明确、案据翔实充分、建议措施切实可行。
5.每位代表最多只能提出2个提案。
6.提出提案的代表可以在提案征集时间截止前撤回提案。
五、提案征集的组织和处理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本单位提案征集工作。
2.汇总后,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将纸质版送交至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工会综合科(联系人:刘凤芹,联系电话:0561--3803796,18815618680)。电子版统一发送到学校OA系统校工会邮箱。
3.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收到提案后,进行审查、登记、分类、整理。校“两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定立案。凡经立案的提案,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协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
4.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按提议、建议或一般性意见交相关部门处理,并通知提案人。
5.本次会议继续设立最佳提案奖、优秀组织奖、提案办理先进单位等奖项。
附件 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第九届两代会提案及处理意见表.doc
第九届“两代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工作组
202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