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煤炭行业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中煤思政〔2024〕2号—关于评选第二届煤炭行业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附件3)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 表和在新闻出版管理机关批准的内部报刊上发表的专著、论文、 调研报告,或未出版发表但已转化为相关部门决策文件,且有比较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均可报送。
上述研究成果,凡有以下情况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1.教材、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工作总结、年鉴、 一般大事 记类不参与本次奖励报送(专著出版后被选作教材的,可作为专著报送)。
2.交叉学科、边缘学科、软科学类的研究成果,其内容偏重 于社会科学的可以报送(已在其它科技系统报送、获得奖励的成果,不列入本奖励报送范围)。
3.知识产权、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不得报送。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中,属于国家涉密的研究成果,不列入报送范围。
5.已获地市级和省部级以上奖励之研究成果不在报送范围。
二、成果报送要求
1.个人报送,每人限报一项。
2.联合报送,限报两项(包括个人单独报送的一项)。
3.集体成果的报送须经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书面同意。
三、评选程序
1.学院初评。学院依照评选要求对申报成果进行初评,并给出成果创新性特点、水平、应用情况和成果参与人(包括主持人)的思想政治、师德表现等方面的意见。
2.学校推荐。学校根据相关要求对申报成果进行评选、公示和推荐。
3.协会评选。学校推荐后由中国煤炭教育学会继续评选,包括协会初评、专家网评、现场答辩等环节。
四、材料报送与时间安排
1.《第二届煤炭行业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双面打印,电子版为Word格式);
2.专著须提交2本,论文、调研报告提交2份(其中原件不得少于1份)。
3.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4.学院按照类别分别填写附件3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为word格式);
5.上述材料1-3纸质材料合装成册(包含个人所有材料目录清单),一式三份提交(其中一份在申报书推荐意见栏填入学院审核意见并加盖学院印章用于学校评审,另两份用于报送煤炭教育协会),报送材料不退还,请自行留底。上述电子材料无需合并为一个文件,按照顺序编号命名各文件并打包提交。
6.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相山校区行政楼301室,电子版发送宣传部谢天勇OA,报送截止时间: 2024 年7月9日16点,逾期不再受理。
7.申报人及学院应严格按照要求申报和推荐,学校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成果一律不予推荐,未尽事宜按照煤炭教育协会申报文件实施。
附件1:中煤思政〔2024〕2号-关于评选第二届煤炭行业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pdf
附件2:中煤思政〔2024〕2号第二届煤炭行业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docx
附件3:中煤思政〔2024〕2号第二届煤炭行业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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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