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煤师办字[2009]2号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有关节假日放假的通知精神及太阳成集团的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学校节日放假及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据此做好工作安排。
一、节假日安排
1.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
2.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3.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28日(星期四、农历端午当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0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3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9日(星期五)。5月31日(星期日)上班,上5月29日(星期五)的课。
二、几点要求
1. 教学安排:请教务处及各教学单位做好调课,安排好教学工作。
2. 作息时间:自4月6日(星期一)起,太阳成集团实行夏令作息时间。
3.值班和安全工作: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安排休假和值班。同时,请各单位重视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与稳定工作,切实落实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措施,保证师生员工假日安全。各学院及各单位要做好放假期间学生的服务与管理工作,特别要强调交通安全与饮食卫生,回家探亲的学生要按时返校。学校不提倡以单位名义组织教工和学生外出旅游。
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