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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选拔2009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及太阳成集团2009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09-02-02 10:02:19 浏览次数: 【字体:
学工字[2009]2号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通知,2009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继续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教字[2004]7号)文件执行。经研究,同时评选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推荐选拔省品学兼优毕业生、校优秀毕业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在校期间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和获得奖学金次数多的学生,优先评选。
二、评选对象
    2009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三、评选比例
    省品学兼优毕业生与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同步进行。各学院按毕业生人数10%的比例推荐校优秀毕业生;在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基础上,按毕业生人数3%的比例推荐省品学兼优毕业生。
四、推荐选拔
    1、推荐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2、评选出的省品学兼优毕业生预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经学校批准后上报省教育厅。
    3、被推荐的省品学兼优毕业生,每人填写《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校优秀毕业生,每人填写《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份。
    4、各学院填报《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优秀毕业生花名册》(相关表格到学工处主页表格下载专区下载)报送时请报电子表格。
五、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2009年2月20日前将材料报送学工处(行政楼304闻老师),电子表格发送至wenrong2204@126.com
 
附件:
    1、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
    2、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3、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
    4、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优秀毕业生花名册
 
学生工作处
                          200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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