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召开传达学习《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扩大会议
11月18日上午,校党委在第二会议室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校领导王磊、王建刚、谢阳群、朱德顺、李福华出席会议,全体正处(含主持工作的副处)级干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书记王磊主持。
会议认为,《实施意见》就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要求、作出规定,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和深化党的制度建设的要求,为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提供了重要依据。《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要继续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理解和把握《实施意见》的具体规定,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思想自觉,增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自觉性;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要求,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机制,加强团结,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把贯彻《实施意见》的要求落到实处;全体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依法治校的综合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把精力放在工作的推进上,放在党委各项决策的全面落实上,放在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上。把学习贯彻《实施意见》同正确理解现代大学制度结合起来,在实践中理解,在理解中执行。
会上,校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马哲锐传达《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主要精神。
(摄影 刘军)